《唐律疏议》。唐朝在《隋律》的根蒂根基上,屡次订正法则,删繁就简,化重为轻。《唐律疏议》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备的法典,在汗青上对亚洲各国发生了重大影响。
次要内容
第一篇《名例律》,相当于当代刑法总则,次要规则了刑罚轨制和根本原则;
第二篇《卫禁律》,次要是关于维护皇帝人身平安、国度主权与边疆平安;
第三篇《职制律》,次要是关于国度构造官员的设置、选任、职守以及惩办贪官枉法等;
第四篇《户婚律》,次要是关于户籍、地盘、赋役、婚姻、家庭等,以包管国度赋役根源和保护封建婚姻家庭干系;
第五篇《厩库律》,次要是关于豢养畜生、库藏办理,维护官有资财不受加害;
第六篇《擅兴律》,次要是关于战士征集、部队变更、将帅职守、军需供给、擅自兴建和征发徭役等,以确保军权把握在皇帝手中,并把持劳役征发,和缓社会冲突;
第七篇《贼盗律》,次要是关于严刑弹压蓄意颠覆封建政权,冲击其他严重立功,维护公私财富不受加害;
第八篇《斗讼律》,次要是关于惩办打斗和保护封建的诉讼轨制;
第九篇《诈伪律》,次要是关于冲击讹诈、哄人的立功行动,保护封建社会次序;
第十篇《杂律》,凡不属于其他“分则”篇的都在此规则;
第十一篇《捕亡律》,次要是关于追捕逃犯和战士、丁役、官奴婢避难,以包管封建国度兵役和徭役征发和社会平安;
第十二篇《断狱律》,次要是关于审讯、判决、执行和监狱办理。